社会历史上应用了不同形式的化妆品来改善外貌,气味和健康状况。古代文明在各类宗教形式和阶级划分上使用化妆品。尽管用于不同目的,从古代埃及人到现代美国人,化妆品一直保持着一个历史性的恒量。
美国重要化妆品工业的发展
从早期开始,美国是化妆品革新、创业和法规的最前线。
以下的时间轴描绘了一幅化妆品重要发展,进展与美国用法趋势的简明历史,同时也是美国化妆品法规的历史。
1848:
国会通过了药品进口法,是美国第一次由联邦控制药品,授权美国海关检验进口药物来防止掺次或污染的药物从海外进入。
1862:
林肯总统委派化学家M. Wetherill在新农业部任职。这一举动是化学局建立的基础,也就是后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前生。
1880:
美国农业部首席化学家Peter Collier建议国会通过国家食品药品法。此法案最终失败,但促成国会在此后的25年间引入了超过100项食品药品法。
1886:
David McConnell创立了位于纽约的加州香芬公司(CPC)。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公司持续发展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仅一战期间在北美就达到了五百万个销售量。1928年CPC销售了其第一款产品-牙刷,滑石粉和一个套装-使用了其今天为人所知的品牌名称:雅芳(AVON)。
1894:
美国生产香水和卫浴用品的厂家数量从1880年的67增长到了1900年的262。1894年具有极其竞争力的产品驱使由纽约香料商Henry Dalley领导的团体建立了香料制造商协会。该团体随着时间进化并在1970年更名为化妆品,卫浴用品和香水协会(CTFA)。
1900:
到了1900年,化妆品在全球包含美国的几乎所有群体中广泛使用。
1904:
美籍波兰化妆师,俄罗斯皇室前任化妆专家Max Factor在美国圣路易世界博览会上开始销售其胭脂和面霜。
1907:
一位年轻法国化学家Eugene Schueller发明了现在合成染发产品,他称之为“Auroele”。1909年Schueller将他的公司命名为Societe Francaise de Teintures Inoffensives por Cheveux(法国安全染发公司 )-今天这家公司变成了欧莱雅(L'Oréal)。
1910年代:
美国女性开始使用她们自己的“睫毛膏”来化妆-在睫毛上使用蜡珠。
1913:
化学家T.L. Williams为他的妹妹Mabel创造了美宝莲(Maybelline)睫毛膏。
1914:
由于一战的开始,美国女性获得了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可以自由使用,这也引起了国内化妆品销售热潮。
1919:
国会通过了美国宪法的第18次修正案,通常以禁令为著称。最初起草的修正案可能宣布香水和卫浴用品是不合法的,因其含有酒精。然而,香料制造商协会(MPA)动用了其势力,国会澄清了对免检产品表述,是不适合用作饮料的。
1920:
摩登女首次风行,随着这种流行的到来增加了化妆品的使用:黑色眼妆,红色唇膏,红色指甲,小麦肤色,Coco Chanel创造了一种时尚主张。
化妆品和香水第一次被制造进入美国大众市场。
1922:
香料制造商协会(MPA)更名为盥洗用品美国制造商(AMTA)。
1924:
在美国队95桶苹果酒声称为醋(U.S. v. 95 Barrels Alleged Apple Cider Vinegar)的事件中,最高法院认为食品和药品法案禁止在产品标签上可能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所有声明,设计或设备,甚至于是在技术上正确的信息。
1920-1930:
第一次生产出了液体指甲油,不同形式的流行底妆,粉刷和粉底。
1928:
现位于好莱坞的Max Factor发明并引入了水粉饼,其来由是因为想在影片中捕获最佳脸部影像而需要做一些休整。
1930:
受到电影明星的影像,好莱坞“TAN”风潮浮现并使得由Coco Chanel带领的小麦色肌肤更为流行。
1930:
Max Factor将第一支珠光唇膏公诸于世。
1932:
在经济大萧条期间,Charles和Joseph Revson兄弟,与化学家Charles Lachman一起创建了露华浓。创办人发现了一种独特的指甲油制造工艺,使用颜料来代替染料。这种创新最终使露华浓在六年内获得了数百万美元的合作。
1936:
欧莱雅的创始人Eugene Schueller发明了遮光剂。
1938:
国会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FD&C),贯彻了以下新措施:
■化妆品和医疗设备首次受管制。
■药物生产厂家被要求提供科学性证明,在新产品上市前确保其安全使用。
■在1938年以前受邮政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一定范围监管的化妆品和医药设备,被分管到FDA权力之下。
1940和二战:
由于长袜的短缺,腿部化妆得到了发展。
1940:
FDA从农业部被调管到了联邦安全署。Walter G. Campbell被任命为第一任食品和药品专员。
1944:
国会通过了在其它领域中的公共保健服务法,涵盖了生物制品的法规。
1950:
化妆品行业的现代史拉开帷幕。人造皮肤晒黑助剂被开发,电视广告首次正式应用。如宝洁(Proctor & Gamble)之类的公司开始赞助日间的电视节目,这类节目此后最终被称为“肥皂剧”。
1952:
Mum,第一家在市场上销售除臭剂的公司,受到了另一个近代发明产品-圆珠笔的启发,上市了第一支走珠式除臭剂。
1955:
佳洁士(Crest)上市了第一支含氟牙膏,被临床证明可消灭蛀牙。
1958:
FDA在联邦公报上发表了第一个“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RAS)列表,包含了近200个物质。
1960:
国会通过了色素添加剂修正案,该修正案要求制造商证实食品、药品和化妆品中色素添加剂的安全性。Delaney条款禁止批准任何可能导致人或动物癌症的食品添加剂。FDA尝试去解释新法案去应用于颜色传导产品的每一个成分,例如口红和胭脂,但法院断然拒绝了此提案。
1960:
假睫毛开始流行。基于植物性成分的“天然”产品,例如胡萝卜汁和西瓜提取物被引进。
1962:
总统约翰·F·肯尼迪在给国会的讯息中宣布了消费者权利法案,其包括了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听证权。
1965:
喷雾型除臭剂出现。
1966:
国会颁布了公平包装和标签法,要求在洲际贸易中的所有消费品必须真实并详细标注信息,FDA在食品,药品,化妆品和药品设备中强制执行该条款。
1970:
卫浴用品协会(TGA)更名为化妆品,卫浴用品和香水协会(CTFA)。环境保护运动给化妆品和香水工业带来了挑战。一些流行成分的使用由于濒临物种保护法案的颁布而被禁止。例如一些产品中含有麝香和龙诞香。
1976:
CTFA在FDA的支持下,建立了化妆品原料评价(CIR)专家小组。CIR的目标是将世界范围发表和未发表的关于化妆品成分的安全性数据收集起来,让独立的小组随后审查这些数据。这个七人小组包含了来自皮肤医学,药物学,化学和毒理学领域的科学家和内科医生。此成员由指导委员会挑选,由政府机构,行业和消费者公开提名。小组以一种公开,公正和专家的态度对用于化妆品中成分的安全性进行完全的审查和评估。
1980年代:
在这一年代尾声的时候对于受污染的化妆品的关注出现。1989年FDA报告发现在从百货商店抽取的样品中,超过5%受到了霉菌,真菌和病原生物体的污染。此外,生厂商开始提供标注“低敏感性”或“天然”的产品。
1999:
迄今为止第一届化妆品和谐和国际合作(CHIC)会议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举行。在会议上,美国FDA、日本卫生部和厚生劳动省、加拿大卫生部和欧盟代表团III的代表讨论了广泛的化妆品论题,包括:基础安全实证,数据和信息的交换,国际预警系统和国际合作备忘录的发展。
2006:
CTFA开发了消费者承诺代码,这已超过了法规的要求,突出强调了化妆品公司对产品安全性的积极主动负责的方向。此代码给予消费者很大程度上的安全保证及政府机构的透明度。
2007:
CTFA更名为个人护理产品协会。环境健康运动队个人护理产品和化妆品工业带来了挑战。协会在加州,马萨诸塞州和纽约支持了许多立法创制,并创办了Cosmeticsinfo.org来帮助消费者理解他们使用的产品和产品配方的工业安全记录。
2012:
自2012年3月,CIR专家小组已评估了2650个成分,并持续受到监管者和消费者因其对确保产品安全性而做出努力的赞扬。
来源:http://www.cosmeticsinfo.org/